一、概况
永州市公路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,内设13个科室,下辖11个县(区)局和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、公路工程建材公司、永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高等级公路管理所等4个直属单位,拥有路政、征费两支执法队伍,11个路政大队和6个固定车辆超限检测站,16个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站,185个公路管理站,共有职工3400余人。担负着境内2条国道、9条省道及其他重要经济线路共2612.39公里公路的养护、建设、管理、征收等任务。按行政等级分,其中国道375.944公里、省道703.853公里、县道1427.59公里、乡道105.013公里。1988年至2002年,公路工作排名全省第二,2003年至2004年,养护、建设、管理、征收在全省公路综合考核评比中,连续两年囊括“四个第一”,2005年至2006年在全省公路系统综合考核排名第二,连年被省局评为“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。
二、主要职责
根据永政办发[2002]24号《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公路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》精神,市公路局的主要职责有七项: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管养公路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公路建设、公路养护、公路管理、公路通行征费的制度和措施以及工作规程,协助制订全市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监督实施。
(二)承担本公路系统列养公路的技术改造、新建、改建以及公路附属设施等工程项目的评估、立项、勘测设计,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、投标;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监理、竣工验收、质量评定;负责工程项目材料检测实验工作;参与平战时期交通战备保障工作。
(三)承担管理本公路系统列养公路路基、路面、桥涵、隧道及其公路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、保养、修复工作;负责列养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绿化种植、培育和管理;负责列养公路大修、中修工程建设和公路水毁的预防和抢修。(四)依法组织实施管养公路的路政管理和维护管养公路的路产路权工作。(五)负责全市公路过路费、过桥费、过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;指导监督实施收费政策和规范工作。
(六)负责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、县区公路局的组织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机械编制、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,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、县区公路局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,组织实施公路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。
(七)承办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、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